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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設計Decoration 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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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工程Integrated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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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靜電地板國家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防靜電活動地板通用規范(SJ/T10796-2001)本標準適用于計算機機房及其他電子設備房間中鋪設的活動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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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防靜電活動地板通用規范(SJ/T10796-2001)
本標準適用于計算機機房及其他電子設備房間中鋪設的活動地板。該活動地板在計算機機房及其他電子設備房間中鋪設在房屋建筑地面上作安裝設備、設備的走線及空調風庫空間等用。
其他類似房間需用的活動地板亦可參照此標準執行?
1 術語
1.1 活動地板高度
由活動地板上表面至房間地面之間的距離。
1.2 四周支承式
地板支架含有橫梁,地板鋪在橫梁上的安裝方式。
1.3 四角支承式
地板的四角直接鋪在支撐上的安裝方式。
1.4 活動地板系統電阻
活動地板上表面至地板支撐底座的電阻
2 結構
2.1 活動地板按支撐方式分四周支承式和四角支承式。
2.2 四周支承式活動地板由地板、支撐、橫梁、緩沖墊等組成,見圖1。
2.3 四角支承式活動地板由地板、支撐、緩沖墊等組成,見圖2
3 活動地板規格及型號編制方法
3.1 活動地板高度分兩種.見表1。
表1 mm
類型 基本尺寸 可調范圍 備 注
H1 200 ±20 --
H2 350 地板下空間兼作風庫
3.2 地板幅面尺寸及尺寸公差見表2,形位公差見表3。
表2 mm
板 幅
類型 基本尺寸 極限偏差 基本尺寸 極限偏差
A 500×500 ±0.2 20、25、30、35 ±0.2
B 600×600*
表3 mm
類型 形狀公差 位置公差 備 注
A 地板表面平面度0.3 地板相鄰邊垂直度 0.3
B
注:木質基地板參照表2表3執行?
3.3 型號編制方法
活動地板的型號用下述方法表示。
例1:鋁質基活動地板,鋪設高度為200mm,地板幅面500mm×500mm,承重類型為Z,應寫為:HDL•200•500•Z
例2:鋼質基活動地板,鋪設高度為350mm,地板幅面600mm×600mm,承重類型為Z,應寫為:HDG•350•600•Z
例3:木質基活動地板,鋪設高度為350mm,地板幅面600mm×600mm,承重類型為Q,應寫為:HDM•350•600•Q
4 技術要求
4.1 活動地板電性能
在溫度為15~30℃,相對濕度為30%~75%時,活動地板系統電阻值分為兩級,見表4。
表4
級 別 系統電阻值Ω
A 1.0×10的5次方~1.0×10的8次方
B 1.0×10的5次方~1.0×10的10次方
4.2 地板的機械性能
4.2.1 地板的機械性能應符合表5的規定?
表5
承重類型 均布荷載
kg/m的2次方 集中荷載
kg 撓 度
Q 〉800 〉200 中心集中荷載為150kg時,撓曲量1.5mm以下
Z 〉1600 〉400 中心集中荷載為300kg時撓曲量2mm以下
4.2.2 支撐的承載能力應大于1000kg。
4.2.3 地板表面應柔光、不打滑、耐污染。
5 試驗方法
5.1 試驗條件
在本標準中,除4.1外其他試驗均應在正常大氣條件下進行,正常大氣條件為:
環境溫度:15~35℃
環境相對濕度:45%~75%
大氣壓力:86~106kPa
5.2 外觀和尺寸檢驗
用目測和觸摸法檢驗,產品應符合4.2.3的要求。用測量法檢驗,應符合3.1和3.2的要求。
5.3 電性能檢驗
5.3.1 檢驗設備
5.3.1.1 用黃銅圓柱體作電極,其直徑為50±0.1mm,重量為0.5kg。
5.3.1.2 用輸出電壓為直流500V的兆歐表。兆歐表和引線對地電阻不低于10的10次方Ω。
5.3.2 檢驗方法
5.3.2.1 檢驗原理按圖3所示。
5.3.2.2 用中性洗滌劑清洗地板表面。
5.3.2.3 地板按5.3.2.1的要求安裝,并在4.1要求的溫、濕度條件下放置24h以上。
5.3.2.4 在地板上任選五個以上的點,將與電極尺寸相同的導電海綿放置于選定的點上,然后放置電極,按圖3中的順序連接。
5.3.2.5 按表6所示,將測量數據記錄下來,測出的逐點值均應符合4.1的要求。
5.4 機械性能檢驗
5.4.1 檢驗設備
5.4.1.1 可用小型壓力機加載,也可以通過承力架,用小型手動螺旋千斤頂(5t左右)配合小型壓力傳感器控制加載力。
5.4.1.2 可用位移傳感器或百分表測量變位量。也可用x--y函數記錄儀作自動連續記錄配套使用,由x--y函數記錄儀作自動連續記錄,畫出荷載位移曲線,直至地板破壞為止.
阻 濕
值 度 30% 50 75%
Ω
溫 度
15℃
25℃
35℃
5.4.1.3 加載設備誤差±5kg,位移測試誤差±0.01mm。
5.4.2 檢驗方法
5.4.2.1 按圖4所示,將地板放置于檢驗設備上。
5.4.2.2 地板按實際使用情況安裝,四周支承式活動地板要確保地板四邊安裝在橫梁上;四角地承式活動地板要確保地板四角安裝于支撐上,并調節支
撐使地板板面水平,確保四個支撐柱同時受力。
5.4.2.3 將壓力傳感器與橡皮墊板安放在地板中央,壓力傳感器和橡皮墊板的直徑為50mm。
5.4.2.4 安裝加載設備(千斤頂),確保加力點垂直對中。安裝位移傳感器或百分表于地板底部中央,應保證位移桿垂直對中。
5.4.3 加載與卸載
5.4.3.1 當采用x--y函數記錄儀自動畫荷載位移曲線時,應要用慢速、連續均勻加載,加載速度應控制在100kg/min左右。加載至本標準規定的荷載值后
進行卸載。
當無自動記錄儀時,應采用慢速逐級加載,第一次可加本標準規定荷載的五分之一,而后每次增加本標準規定荷載的十分之一為一級,接近本標準規定
荷載時,可改為每次增加本標準規定荷載的二十分之一級,分級荷載間隔15min,并在加下一級荷載前記錄一次位移值。加載至本標準規定荷載后進行卸載。每
次卸載值為加載值的二倍,時間間隔為15min,卸下一次荷載前記錄一次變位值,直到荷載為零。
5.4.3.2 按5.4.3.1加載方法重新加載,直到地板破壞為止。當地板發出斷裂聲,荷載位移P-S曲線發生拐折即為破壞。以加載破壞前一級荷載為地板的
極限破壞荷載。
5.4.4 試驗報告
5.4.4.1 作出每塊地板荷載撓度P-S曲線或S-lgP曲線。
5.4.4.2 根據加載終止原則,決定地板極限破壞荷載值。
5.4.4.3 按下列公式將地板的集中荷載及限破壞值換算成地板的均布荷載極限破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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